明朝宣 德年間,御史李浚奉皇命來到浙江錢塘縣督理糧儲事宜,
然而,當時的錢塘縣官對李浚卻並不買賬,
表面上恭恭敬敬,內心裡卻一直想要設計害他。
一次, 縣令尋找到了一個機會,
將自己的一個心腹送到李浚的身邊做侍僕。
因為李浚毫無"防 人之心", 所以這個心腹很快獲得他的信任,
並找到機會偷走了李浚的御史官印。
當李浚辦公要用印的時候,這才發現印盒裡已經空了。
李浚想了又想之後,從一些細碎的蛛絲馬跡中判斷出來這是縣 令幹的。
李浚的部下知道後,便想帶兵去縣官家搜察,李浚當即阻止 了,
因為光是心裡知道沒用,根本沒有證據。
若是興師動眾地去搜察,很可 能會使對方在慌亂中扔掉"贓物",
那樣李浚不僅無法取回官印,反而還會將自己逼向死胡同,
因為丟大印可是一件罪很重的失職事件。
為了不讓別人看 出來自己丟失了官印,李浚只能裝作生病停止處理公事。
就這樣過了幾天後,
李浚終於想出了一個辦法,能讓縣官主動把官印送回來,
但前提是必須給他搭了一個台階!
主意拿定後的當天晚上,李浚當作大病初癒,
精神煥發地邀請把縣令請到家裡來喝酒慶賀。
兩人正喝著酒, 不知道為什麼李浚家的廚房突然著起了火,
李浚連忙從臥室 裡取出一個印盒交到縣官的手上說:
"代我保管一 晚,明早將其送回,此刻我先撲火要緊!"
說完不容縣官有什麼推辭的機會,直接跑開救火去了。
廚房的火其實是李浚自己提早就安排好家僕放的,
火勢當然也不會燒得很大,三下五除二就被撲滅了。
然而,縣令可就 不一樣了,他捧著空盒子回到家,如果原樣送回,
那就意味著他把禦史大印給弄丟了,那可是關連全家禍福的大 罪!
左思右想之下, 縣令只能把自己命人從李浚身邊偷來的官印重新放回到盒子裡。
第二天早早地把 印盒送回到李浚家。李浚接過盒子後當場打開"檢驗",
裡面的大印赫然在目!
此時,兩人都心知肚明而又心照不宣地笑了,
只不過一個是笑得坦然大度,另一個卻笑得羞愧難擋!
在遭到他人傷害時,我們如果一味地自恃有理、舉拳相對,
結果往往於事無補,不僅糟蹋我們自己的形象,
而且還會繼續惡化與對方的關係,把雙方都推入兩難的境地;
而不動聲色地給 對方一個 "空盒子",
在無形中為對方 搭一架台階,則實在是一種玄妙的生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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